• <nav id="rr29s"><big id="rr29s"><video id="rr29s"></video></big></nav>

    <th id="rr29s"><track id="rr29s"></track></th>
      <dd id="rr29s"><center id="rr29s"><noframes id="rr29s"></noframes></center></dd>
    1. <nav id="rr29s"><big id="rr29s"><video id="rr29s"></video></big></nav>
        <s id="rr29s"><object id="rr29s"></object></s>
        <tbody id="rr29s"></tbody>

        <tbody id="rr29s"><pre id="rr29s"><i id="rr29s"></i></pre></tbody>
      1. <th id="rr29s"></th>
        新聞資訊
        NEWS
        2023年UN38.3鋰電池運輸法規更新!
        作者:
        發布時間:2022-12-21
        閱讀:728
        來源:

        為了保證電池航空運輸安全,避免不安全事件的發生,聯合國、國際航協等國際機構要求鋰電池運輸必須按照IATA DGR的要求《聯合國關于危險品運輸建議書—試驗和標準手冊》(ST/SG/AC.10/11Rev.7)進行UN38.3項及其他試驗。

        UN38.3測試是為確保鋰電池能夠安全地進行空、海運所采取的強制性檢測。民航總局明確要求鋰電池在空、海運輸前必須通過CNAS認可的實驗室(安可捷實驗室)的UN38.3測試,各航空公司必須在收到鋰電池UN38.3合格報告及運輸鑒定書的前提下,方可收運該鋰電池。

        2023年鋰電池運輸法規更新

        IATA DGR 64版(2023年)對各類危險品空運規則再次做出了調整,新規則將于2023年1月1日開始執行。

        01 關于紐扣電池概要的要求變化

        UN38.3取消了針對安裝在設備里的紐扣電池(UN3091)需要提供測試概要的要求。

        02 UN3171增加特殊條款A154

        A154:禁止運輸確定為有安全性缺陷,有可能產生危險的熱失控、火災或短路的鋰離子電芯或電池和鋰金屬電芯或電池(例如,由于安全原因或者在運輸之前不能確定為有缺陷而被制造商召回的電芯或電池)

        03?PI965,968 IB包裝件新要求

        要求每個包裝件必須能夠承受向其頂部表面施加相當于同樣包裝件堆疊至3米高 (包括試驗樣品)的總重量的壓力達 24小時,而其中所裝的電池無受損且包裝件不能出現可能對運輸安全有不利影響的損壞;

        04 PI966 II,967 II等包裝件新要求

        PI966 II,PI967 II,PI969 II和PI970 II要求當包裝件放在合成包裝(overpack)內時,這些包裝件必須牢靠地裝在合成包裝件內;且合成包裝件不得影響每個包裝件預期應有的功能。

        05 鋰電池操作標簽的變化

        取消鋰電池操作標記上提供電話號碼的要求,過渡期至2026年12 月31日,在此期間可以繼續使用現有的標記;


        瀏覽網頁
        不如直接咨詢
        簡單又便捷
        在線留言
        日韩高清亚洲日韩精品一区二区三区_久久久噜噜噜久久综合_日韩无码精品一区_无码专一区二区三区